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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乐清市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
【发布日期:2014/12/9】  【作者:网站管理员】  阅读次数:3840

乐建201417

 

关于调整乐清市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收费标准

通  知

 

各建筑施工企业

为了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咨询服务,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质量,推进我市创雁荡杯奖(优质工程)活动的深入开展,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收费、减轻企业负担的精神和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发展的新趋势,并参考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的做法,经研究决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创优咨询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。

1、凡申报雁荡杯优质工程,其建设项目规模在15000平方米以下的收取咨询费3500元;15001—30000平方米,每平方米收取咨询费0.25元,最高不超过6000元;30001—50000平方米,每平方米收取咨询费0.2元,最高不超过7500元;50001平方米以上收取咨询费0.15元。

2、非会员单位申报“雁荡杯”优质工程,将按以上标准收取两倍咨询费。

三、上述收费,用于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活动中所发生的交通费、资料费、专家劳务费、误餐费以及其它费用。

四、本通知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。

  

 

乐清市建筑业联合

〇一四十一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抄送: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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