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建筑企业:
申报2021年度乐清市建设工程雁荡杯奖(优质工程)的单位,请将申报资料于2021年10月25日前报送乐清市建筑业联合会。现将2020年度雁荡杯奖(优质工程)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2020年度雁荡杯奖(优质工程)评审工作按评审细则执行(附后)。申报工程原则上应在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竣工的工程,并在申报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且已投入使用。
二、为确保企业申报雁荡杯奖(优质工程)资料的完整性,我会将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预审。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请于2021年10月25日前送本会,逾期不予受理。预定评审时间2021年10月25日—10月27日(申报瓯江杯的项目应先参加雁荡杯评审,由本会推荐上报,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)。
附:1、乐清市建设工程雁荡杯奖(优质工程)评审细则
2、乐清市建设工程雁荡杯奖(优质工程)申报表
(QQ群:128489012里下载)
乐清市建筑业联合会
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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